为统筹做好2023年全省能源工作,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山东省能源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2月7日公开发布。
《意见》明确2023年山东省能源工作的主要指标:到 2023 年底,电力总装机达到2 亿千瓦左右,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8000 万千瓦以上,占比达到 40%以上。煤炭产量稳定在8600 万吨左右,天然气供应量达到 230 亿立方米左右,能源重大项目投资1100亿元以上。山东省将立足能源惠民这一根本,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全面提升能源供应保障水平,努力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坚强能源保障。
在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方面,山东省将:以“五大清洁能源基地”为主战场,以煤电转型升级为重点,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步伐,积极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全年新投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1000 万千瓦以上,在建大型高效煤电机组规模 1000 万千瓦以上。不断加快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积极安全有序推进胶东半岛核电基地建设,深入推进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发展,全面启动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建设,探索海上光伏基地开发,统筹推进其他新能源发展,着力提升绿色电力消纳能力,系统推进煤电行业转型升级。
《意见》还指出,山东省将不断谋求创新,不断塑造能源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能源发展政策和模式创新,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激发能源行业发展活力。持续强化能源政策创新,推动发展模式创新,创新打造风光氢储一体化发展模式,依托鲁北、胶东半岛清洁能源基地和港口、高速沿线等分布式风光资源,探索推动烟台海阳氢醇一体化、青岛港氢动力港口等试点项目。创新推进新能源开发与装备产业协同发展模式,重点打造“国和”先进三代核能基地、国家电投黄河流域氢能产业基地,聚力构筑烟台蓬莱、东营经开区、威海乳山等海上风电装备制造聚集区,风机主机年产能达到500 台套。加快能源科技创新。全力推进先进核能技术和新型储能技术等创新平台建设,推进产教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集聚,并深化能源管理创新。组织开展“十四五”能源领域相关规划中期评估,科学组织规划调整,强化规划引领作用。
(全文详见附件)
关键词:
新能源,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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