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深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按照吉林省“十四五”期间将牢牢把握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总体部署,根据《四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能源发展基础
(一)资源情况。
四平市能源发展具备较强的可再生能源资源优势,风能、太阳能、生物质等能源发展潜力较大,传统化石等一次能源资源较为缺乏。
风能方面。全市70米高度年平均风速在5.5-7.5米/秒之间,风功率密度在250-420瓦/平方米之间。整体趋势为西部风能资源较好,其他地区相对略低。
太阳能方面。全市可利用光照资源充沛,西部双辽地区太阳辐射可达到5100兆焦/平方米以上,其他地区可达到5000兆焦/平方米以上。
生物质能方面。作为吉林省重要的农业基地,生物质资源属于吉林省最丰富地区之一,秸秆资源量可达600万吨/年左右,畜禽粪便量可达500万吨/年左右。
地热能方面。全市有多处可开发利用的地热资源,其中伊通满族自治县深部地热资源量潜力相当于1500万吨标准煤,地热水温可达74摄氏度,具有供热和制冷潜力。
化石能源方面。煤炭保有资源储量约1300万吨,目前年生产量较低,基本全部由域外购入;石油累计探明地质储量约6亿吨,可开采储量约9470万吨,目前年生产量约10万吨;天然气累计探明地质储量约1900亿立方米,目前年生产量约580万立方米。
(二)“十三五”时期能源发展情况。
“十三五”期间,四平市能源发展按照“强基础、调结构、促发展、可持续、重保障”的原则,能源保障能力持续提升,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清洁取暖工作成效显著,光伏扶贫取得丰硕成果,电力及天然气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能源储备能力明显增强,新能源基础设施实现突破,有效保障了四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能源保障能力持续提升。能源生产规模的持续增长促进供给保障能力提升,满足全社会生产生活用能需求。截至2020年底,全市电力装机总容量达到346.5万千瓦,其中火电255万千瓦,占比73.6%;风电54.1万千瓦,占比15.6%;光伏发电31.8万千瓦,占比9.2%;生物质及垃圾发电4.8万千瓦,占比1.4%;水电0.8万千瓦,占比0.2%。2020年全年发电量117亿千瓦时。“十三五”期间,全市电力装机规模增长60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增长1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增长30万千瓦,全市全口径发电量增长32亿千瓦时。2020年,利用农作物秸秆生产成型化燃料68万吨。
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全市风电、光伏、生物质等非化石能源发展较快,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稳步提高。2020年,全市全社会综合能源消费总量425.88万吨标准煤,“十三五”期间,积极采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措施,通过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降低了61万吨;天然气消费显著增加,占比由1.43%提高到3.24%,天然气气化率达到90%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量30.64万吨标准煤,占比提高到7.19%;2020年,全市全社会用电量达到51.98亿千瓦时。
清洁取暖工作成效显著。中心城区冬季供暖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锅炉房供热为主,以生物质、天然气、电能供热为辅。四平市城区清洁能源取暖面积达到3673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为91.78%;四平市所辖县(市)清洁取暖面积达到4312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为70.6%。
光伏扶贫取得丰硕成果。大力开展光伏扶贫促进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助力精准扶贫。“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建成1个集中电站、85个村级电站,合计装机容量为4.77万千瓦,总投资3.35亿元,经过三年多的建设、运营,全部并网发电,村级电站收益合计达到947.08万元。
电力及天然气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乡电网建设加快,网架结构更加合理,供电可靠性进一步增强。“十三五”期间四平电网220千伏变电站由8座增加至10座,220千伏变电容量由2015年的189万千伏安提高至2020年的249万千伏安,220千伏线路总长度由2015年的1350公里增加至2020年的1700公里。配电网方面,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效果显著,农村电网运行维护更加安全、可靠。到2020年底66千伏及以上变电容量、线路长度分别达到2015年1.11倍和1.14倍。到“十三五”期末,四平电网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座220千伏变电站,基本实现每个乡(镇)有1座66千伏变电站。“十三五”期间,“气化吉林”惠民工程加快实施,天然气管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新建天然气管网112公里,改建天然气管网61公里,天然气管网总长度达到241公里,天然气供应能力大幅提升。
能源储备能力明显增强。双辽省级储煤基地静态储煤量达到20万吨;各县(市)区的洁净煤配送中心都已建成,兼具储煤基地功能;各供气企业均具备年销售气量10%的储气能力;各燃气企业均具备年消费气量5%的储气能力;为保证天然气供应安全,政府完成了3天储气能力的建设任务;建设东北成品油仓储基地,总储量44万吨,具备30000吨的日装卸载能力和3000吨的单次运输油品能力,大幅提升全市石油储备能力。
新能源基础设施实现突破。为新能源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争取资金200余万元,建设直流充电桩4个和交流充电桩14个,满足22台电动汽车充电,满足社会电动汽车用户充电需求。
(三)存在问题。
一次能源对外依赖度较高。一次能源资源生产量与市场需求不够协调,全市的能源消费以化石燃料为主,但地区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一次能源资源缺乏,自给率较低。2020年煤炭全部由市外调入,石油市外调入占比为68.9%,天然气市外调入占比为94.5%。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对能源的需求量也将日益增加,一次能源短缺与需求增加之间的矛盾将进一步凸显。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难度较大。国能双辽发电厂为区域调峰电厂,总装机容量200万千瓦,“十三五”期间,发电量由2015年36.19亿千瓦时上升到2020年68.71亿千瓦时,增长89.86%;电煤消耗由2015年258.84万吨上升到2020年528.86万吨,增长104.3%,占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的57%。化工、冶金、建材、农产品深加工等高耗能行业比重较大,极大影响了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
城乡清洁取暖不平衡。清洁取暖率整体呈现城区较高、农村较低的特点。四平市城区清洁取暖率为98%,农村清洁取暖率为40%;梨树县城区清洁取暖率为97%,农村清洁取暖率为48%;双辽市城区清洁取暖率为82%,农村清洁取暖率为59%;伊通县城区清洁取暖率为95.6%,农村清洁取暖率为44%。各县(市)城区与农村清洁取暖率均相差较大,农村清洁取暖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新能源项目开发受到制约。“十三五”初期,按照国家能源局发布的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吉林省为风电开发建设红色预警区域,四平市风电项目发展停滞。同时,由于新能源发展与用电需求增速不匹配、新能源外送通道能力有限等问题,造成新能源消纳能力不足。受政策和消纳两方面因素影响,新能源项目开发受到一定制约。
能源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四平市能源领域创新原创性及总体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多数核心技术和关键部件需外部引进,技术“空心化”没有根本解决,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融入能源产业不够,企业原创性成果不多,创新的投入效益不高,能源科技创新水平总体不足。
二、能源发展面临形势
(一)总体形势。
国际国内能源发展形势。当今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政治经济格局加速演变,能源安全形势严峻复杂,能源格局深刻调整,能源领域战略博弈持续深化,能源秩序发生着深刻变化。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提出“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宏伟目标,为加快我国低碳绿色转型设定了时间表。中央形成了推进能源革命的战略规划体系,提出能源安全保障工作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将成为未来我国能源发展的两项重要任务。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提出,传统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吉林省能源发展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吉林省“十四五”期间将牢牢把握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总体目标,全力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向纵深发展,紧紧围绕“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立足能源禀赋,发挥区位优势,加强煤电油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打造吉林“陆上风光三峡”。计划到2025年,全省风电规模达到2200万千瓦,光伏发电规模达到800万千瓦,拟通过提升全省电力消纳能力、发展制氢产业、新建以吉林省西部为起点的特高压输电通道外送等措施确保新能源电力足额消纳。
四平市能源发展环境。四平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将发生深刻变化,新型工业化仍然是一个长期且紧迫的战略任务,能源发展要与之相匹配。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四平视察,为四平高质量发展带来重大历史机遇;国家出台一系列支持东北振兴的政策举措,为四平全面振兴带来重大政策机遇;国家“双碳”目标的提出为四平新能源的建设带来了发展机遇;吉林省“陆上风光三峡”建设,为四平绿色能源发展提供重大平台机遇;长平一体化协同发展上升为吉林省区域发展的战略举措,赋予四平建设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先行示范的政策支持,为四平当先锋当排头提供重大现实机遇。依托本地资源禀赋,集中开发四平风光资源,打造双辽“绿电”园区,将为四平现代农业、特色装备、食品加工等“八大重点产业”提供有力能源保障。
(二)发展挑战。
能源供需矛盾依然突出。目前四平市煤炭、石油、天然气自给率极低,对外依存度较高。随着“十四五”期间全市经济稳步发展,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对煤油气等化石能源需求量将进一步增加,2025年预计煤炭消费1200万吨,年均增速5.4%;石油消费与“十三五”基本持平;天然气消费3亿立方米,年均增速22.2%。能源对外依存度加大,供需矛盾将依然突出,对全市能源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能源消费结构优化任重道远。四平市传统能源工业起步早,重工业比重大,以煤炭消费为主体的传统能源消费格局短期内无法根本改变。目前,四平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75.56%左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约15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3.24%左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约2.5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7.19%,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约6.5个百分点,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任务艰巨。
发展与“降碳”压力并存。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在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发展壮大的四平市,高耗能产业比重较大,其中四平热电厂、双辽电厂以及梨树县新天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联产背压机组肩负着供电供暖、区域调峰等重大任务,煤炭消费量较高;吉林金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吉林迎新玻璃有限公司等地方重点企业均为用能大户;“十四五”期间四平市预计将有更多重大项目落地实施,能源消费水平预期仍将提高,为四平市“降碳”工作带来更大挑战。
(三)发展优势。
产业发展拉动能源需求。四平产业基础雄厚,是国家第五批新型工业化装备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十四五”期间,依托吉林省新能源、新汽车、新材料、新农业、新旅游、新电商“六新产业”,四平市将重点布局现代农业、特色装备、食品加工、基础化工、医药健康、冶金建材、智慧物流、休闲旅游等“八大产业”,推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打造形成一批集高端制造、医药化工、绿电产业等高载能产业园区。产业发展带动电力需求增长,为新能源发展消纳提供广阔空间,将有力驱动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成为四平市新的经济增长极。
资源优势日益凸显。四平市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资源丰富,具备大规模新能源开发条件,以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为支撑,依托吉林省“陆上风光三峡”工程建设,“十四五”期间新能源发展空间较大;随着“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正式通气运行,四平市天然气供给能力将大幅提升,为民生用气和天然气产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充沛的气源保障,为四平市“十四五”期间提升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发展方针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视察四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增强能源安全保障供给能力,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实现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坚持先立后破,加快四平市能源转型发展,把四平市打造成为吉林省能源“三区一基地”,即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能源装备研发制造承载区、能源与三产融合先导区、能源保障储备集散基地,为四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有力的能源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保障原则。把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作为底线命脉,统筹做好煤炭、油气、电力保供工作,立足全市资源环境条件,加大煤炭引进力度与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加快电力、油气通道建设,积极引进外部资源,全面提高能源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坚持绿色低碳原则。坚持发展非化石能源与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并举。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提高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水平,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节约高效原则。把节约优先贯穿于经济社会及能源发展的全过程,集约高效开发能源,科学合理使用能源,大力提高能源效率,加快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节能,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坚持创新驱动原则。从资源依赖型发展模式,向科技创新驱动型发展模式转变。增强能源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依托重点能源工程,推动重大核心技术和关键装备自主创新。加快能源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以科技支撑能源结构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促进全市能源、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
坚持共享惠民原则。以科学供给满足合理需求为目标,统筹城乡和区域能源发展。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推动能源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不断提高居民能源福利,全面促进能源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按照四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构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保障体系,能源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城乡居民用能条件明显改善,能源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把四平市打造成为吉林省西部国家级清洁能源生产基地的重要增长极,初步形成可持续的现代化能源体系。
能源生产方面。到2025年,全市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220万吨标准煤,原油生产量为17万吨,天然气产量为0.177亿立方米,非化石能源产量为192万吨标准煤,秸秆颗粒化市场机制不断完善,燃料乙醇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市电源总装机容量约630万千瓦,其中煤电313万千瓦,气电30万千瓦,水电0.8万千瓦,风电184万千瓦,光伏发电92万千瓦,生物质及垃圾发电1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得到较大提升,总发电量达到210亿千瓦时,其中化石能源发电量150亿千瓦时,非化石能源电源发电量60亿千瓦时。
能源消费方面。到2025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达到550万吨标准煤左右。其中,煤炭消费1200万吨,占总能源消费量比重降至72.42%,比2020年下降3.1个百分点;石油消费35万吨,与2020年基本持平;天然气消费3.0亿立方米,占总能源消费量比重提升至4.13%,比2020年增加0.9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82万吨标准煤,占总能源消费量比重提升至14.91%,比2020年增加7.7个百分点。全市全社会用电量达到70亿千瓦时,“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长率6%;全社会最大负荷约136万千瓦,“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长率6%。
四、重点任务
(一)打造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
大力推进风电建设。抢抓全省“陆上风光三峡”工程建设机遇,利用四平风力资源及电网接网优势,加快布局一批平价上网风电项目,重点推进双辽井岗风电场二期10万千瓦风电、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种羊场风电场一期5万千瓦风电、双辽二龙山风电场一期5万千瓦风电等项目建设。推动双辽20万吨烧碱、30万吨电石等项目建设,实现清洁能源就地消纳。力争“十四五”期间新增风电装机规模130万千瓦,到2025年,地区风电装机规模达到184万千瓦。
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光照资源等优势,统筹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加快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双辽华灿15兆瓦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吉林省天合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30兆瓦牧光互补光伏发电等项目;因地制宜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实施一批中小企业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重点推进双辽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力争打造成为国家级试点。到2025年,全市新增光伏发电装机规模60万千瓦,地区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92万千瓦。
全力推进双辽“绿电”产业园区建设。依托四平西部地区新能源资源优势和绿电消纳优势,围绕打造“新能源+储能+微电网”的源网荷储模式,全力推进双辽市“绿电”产业园区项目建设,提升电力系统消纳风电、光伏发电等间歇性新能源的能力,提高新能源应用比重。拓展电力消纳空间,推进化工、新能源装备制造及制氢等产业落户园区。完善绿电电价机制,打造电价洼地,实现绿色用电,降低用电成本,推进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园区建设“三位一体”协同发展。园区建成后,发电和供电负荷均达到一定规模。
有序推进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注重生物质能开发节奏与原料保障能力的衔接,鼓励生物质燃料生产企业发展秸秆成型颗粒、燃料棒生产,推进生物质颗粒加工技术工艺的研发试验与应用,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快伊通、梨树等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进度。推进全市生活垃圾能源化再利用,加快生活垃圾发电项目落地,积极推动生活污泥发电技术应用。推进60万吨燃料乙醇、秸秆制纤维素燃料乙醇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在经济性、技术成熟度实现稳步发展基础上,力争每个县(市)至少建设1个生物天然气项目,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5.2万千瓦,全市生物质和垃圾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0万千瓦。
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通过减量化、清洁化、替代化实现煤炭消费优化存量、主动减量、严控增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构建节能低碳的产业发展体系;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能源利用和煤炭利用效率;调整产业政策,积极发展第三产业,有效降低能源消费强度,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对煤炭消费减量化有效驱动。围绕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提升,推动技术进步、强化监督管理,促进重点耗煤行业提高煤炭利用效率。提高煤炭消费集中度,着力提高电力、热力行业煤炭消费量占比。到2025年,煤炭消费量控制在1200万吨左右,占总能源消费量比重降至72.42%左右。
推进天然气多元化利用。持续推进“气化吉林”惠民工程,加大对天然气下游市场的培育力度,提高天然气普及率。优先发展居民生活天然气,基本实现县级及以上城市主城区居民管道燃气入户。提高公交车和出租车等交通服务领域天然气使用比率。加强工业锅炉和窑炉“以气代煤”改造,对价格承受能力强、环境效益好、产品质量提升显著的工业用户逐步实现天然气替代。到2025年,天然气消费量提升至3亿立方米,占比提升至4.13%左右。
提升电力系统服务能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推动新能源大规模参与跨地区市场交易,加快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积极参与电力市场改革。推进存量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深度挖掘调峰能力,为促进新能源消纳、提升非化石能源比重创造有利条件。加强需求侧管理,培育可间断负荷,建立健全基于价格激励机制的负荷侧响应机制,提高智能用电水平。
全面推进清洁供暖。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原则,因地制宜推进清洁供暖,减少民用散烧煤。考虑替代小锅炉供热,在城区或园区适度建设燃煤背压式热电联产项目;农村地区重点推进生物质替代燃煤项目建设,扩大生物质燃料供热面积;具备条件的地区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加快配套天然气管网和电网建设;推进地热在建筑供暖、温室种植、温泉入户等领域的应用;谋划推进小型先进模块化多用途反应堆供热示范工程建设。树立低碳发展理念,努力争取清洁供暖试点。推动长平一体化联动发展,推动长距离输热等长平能源协同发展项目。
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挖掘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潜力,聚焦提升能效利用水平,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推动节能改造,重点实施工艺技术路线优化、高耗能设备改造、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智慧管理建设等,推广应用节能新材料及新技术方案;推动降碳改造,重点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清洁能源替代、生产过程降碳改造等;推动清洁生产,重点实施原料清洁替代、生产过程“三废”无害化处置、废物资源化利用等减污协同增效改造。在满足国家要求的基础上,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指标不低于省下达的能效指标。
(二)打造能源装备研发制造承载区。
提升传统能源装备产业竞争力。立足优势领域,优化产业布局,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一批优势骨干企业,不断提升传统能源装备产业的竞争力。立足四平换热器产业优势,依托“四平—中国换热器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借助换热器工业互联网的应用成果和实践,力争建成全市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吉林省换热器产业形成“互联网+智能制造”的换热器产业联盟。在线路器材、防爆开关等电网装备优势领域,提升研发制造和产业化生产能力,为传统能源装备产业注入活力。
构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以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氢能制备、储能、动力电池等装备为重点,引进拥有核心技术的头部企业和拥有资金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带动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落地四平市。发展风电整机配套、风塔、铸件、叶片等风电装备产业链。打通新能源到氢能产业链,以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为重点,带动制氢、储氢、加氢产业装备制造和研发。
加强能源技术创新及应用。把握能源绿色、低碳、智能发展的战略方向,以市场为导向,依托省内外高校及科研院所,鼓励企业研发低污染、高效率的能源技术,推进燃料乙醇研发,实施关键技术攻关。鼓励技术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新产品试制及提高实验检测手段等重点项目,支持节能装备制造企业在换热器、电磁采暖锅炉、采暖控制系统等四平优势能源产业领域开展技术创新。谋划推进中科院高炉气生物转化燃料乙醇中试验证项目。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应用,以技术进步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三)打造能源与三产融合先导区。
全力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全面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工程,建成一批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试点,持续提升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占农村能源比重,进一步增强农村电网保障能力,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壮大,广泛应用绿色低碳新模式新业态,使新能源产业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补充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加快绿色、多元的农村能源体系形成。
着力提高农村能源清洁利用水平。结合农村资源条件和用能习惯,推动形成绿色清洁的生产生活方式,助力美丽乡村和生态农业建设。多种途径推进农林废弃物、畜禽粪便等能源化开发利用;在经济性不断提高、技术成熟度稳步发展的基础上,推进生物天然气项目建设,一定程度上满足农村用气需求,替代散煤;积极推广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相结合的“光伏+”综合利用模式,大力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房、太阳灶等。
推进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网配电网升级改造,提高居民生活和生产供电能力、质量及智能化水平,提升电力普遍服务能力。加快现代能源供应体系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液化气供应站、加油站等设施建设。到2025年,四平地区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均达到99.85%,农村用户申请通动力电正常报装响应时间缩减10%以上,基本实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
深度开展工业领域电能替代。充分发挥电能能量密度大、转换效率高的优点,在工业领域实施以煤改电、油改电为主要内容的节能技术改造,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全面整治工业领域分散燃煤锅炉。在生产工艺需热水、蒸汽的各类工业行业中,推进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应用。推进现有工业企业燃煤锅炉电能替代,在铸造、建材、玻璃制品等行业,推广应用电窑炉,减少燃煤(油)使用,助力工业领域能源结构升级,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推动燃料乙醇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扩大燃料乙醇产业规模。积极推广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汽车,优化天然气加注站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和布局。探索氢能商业化路径,推动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四平地区的应用。加快推动电动汽车配套产业发展,建设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打造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依托一汽红旗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在四平市推广应用一汽红旗新能源汽车,配套建设换电站。
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建立健全建筑节能标准体系,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超低能耗建筑,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材料。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县城新建建筑要落实基本级绿色建筑要求,鼓励发展星级绿色建筑。加快推行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节水标准,加强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不断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发展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提升县城能源使用效率,大力发展适应当地资源禀赋和需求的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源和水源热泵等,推动区域清洁供热,通过提升新建厂房、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比例和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开发等方式,降低传统化石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例。
提升能源数字化发展水平。把握能源数字化发展方向,围绕技术方向、应用场景、实施路径等形成能源数字化的顶层设计方案,提高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通过5G、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与能源新技术的深度融合,建立智慧能源运营调度和交易系统、智能化能源生产和消费体系,营造开放共享的能源互联网生态体系。
加快能源与旅游业融合发展。依托二龙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叶赫文化旅游小镇等有供能需求的景区开展智慧能源系统示范,打造多种能源融合互补的优化配置平台,通过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智能微网等方式,因地制宜实施传统能源与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互补开发利用,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为用户提供高效智能的能源供应和相关增值服务。充分利用伊通地区的地热资源优势,开发伊通满族民俗文化、山地生态休闲游和田园综合体,实现地热资源和旅游资源的协同开发,实现跨产业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建设能源保障储备集散基地。
强化煤炭储备及供应保障。完善电煤供应保障机制,增强储备能力。强化供热电厂储煤,确保采暖期库存可用天数达到15天。提升双辽省级储煤基地储煤能力,做好应急电煤储备工作,采暖期开栓前省级储煤基地静态储煤量达到标准要求。加强洁净煤配送体系建设,依托各县(市)区的洁净煤配送中心,增强储存和配送能力。继续督促企业完善配送中心基础设施,不断加大储煤基地的储存和配送能力。
合理发展煤电项目。以用电、用热需求引导煤电建设,控制新建、扩建大型常规煤电,以“上大压小”方式科学发展大型热电联产机组,以供热需求为基础合理推进背压机组建设,优化城区热电联产布局,重点推进四平第一热电公司续建5号(35万千瓦)机组“等容量替代”项目、梨树县新天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联产背压机组项目。推动落实省关于“十四五”期间对双辽电厂、四平热电厂煤电机组的升级改造任务,推进双辽电厂200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项目前期工作。
健全油气产供储销体系。推进梨树断陷页岩气资源开发利用,力争取得新突破。以城际长输管线和城燃企业为依托,加快城市、县域、乡镇天然气管网及配套利用工程的开发建设,逐步提高天然气管网覆盖率和气化率。重点推进四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供气项目、伊通天伦燃气有限公司拟建天然气长输管线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谋划推进政府天然气储备库项目建设,加强应急气源储备工作,完成“政府5天”天然气储备工作任务。推动四平润发燃气有限公司在梨树县建设LNG气化调峰站。
适度发展气电项目。遵循国家产业政策,结合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在靠近四平市负荷中心且气源有保障的地区,科学规划建设天然气发电项目,同步提升四平市电力保障能力与电力调节能力,满足用电需求的同时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
全方位打造坚强智能电网。建设主网与配网、城网与农网、电网与电源协调发展的坚强智能电网,提升电网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水平,满足四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为新能源接入创造条件,重点推进伊通、双辽、梨明变电站扩建工程和范家屯变电站输变电工程,谋划新增500千伏变电站,加强四平500千伏电网结构,提升地区供电能力和新能源外送能力。到2025年,建设66千伏项目37个、10千伏项目2389个。
提升系统安全风险应对能力。建立安全风险管控体系,保障核心用能需求,增强自然灾害等极端状态下生存能力和应急恢复能力,提升正常和一般应急情况下重点地区、重要用户供能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油气供需预警机制,形成多层次、分级别的预警与应对策略。强化安全防范,加大油气长输管道的保护力度,常态化开展油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管控和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持续推进电力应急体系建设,建立电力安全应急指挥平台、培训演练基地和抢险救援队伍。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强化预案演练和动态管理。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加强舆情应对,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故及各类安全事故的能力。
五、环境影响评价
坚持保护和发展并重,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节能减排的要求,突出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在生态环境承载空间内开发能源项目。
(一)能源开发对环境的影响。
全市能源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土地的占用和扰动、使原有地表植被和土地功能发生变化、石油开采的过程中对地下水的污染、风能开发及电网项目产生的噪声和电磁干扰、污染物废弃物排放对环境污染。污染物废弃物排放主要包括废水和废气,其中废水污染主要指标为废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氨氮排放量等;废气污染指标主要为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等。各地要以“三线一单”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作为基本要求,合理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质量达标方案,逐步实现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强化“三线一单”在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的应用,为深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十四五”期间全市能源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主要为规划的热电联产燃煤机组等。
(二)环境效益。
建设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利用可再生能源项目,可充分利用地区优势,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且在能源生产过程中不排放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可显著减少各类化石能源消耗,降低煤炭开采的生态破坏和燃煤发电的水资源消耗。农林生物质从生长到最终利用的全生命周期内不增加二氧化碳排放,生物质发电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污染物也远少于燃煤发电。同时,有助于推动广大农村地区生产和生活用能方式转变,提高农村能源供应等公用设施的现代化水平,减少秸秆直接焚烧产生的大气污染以及畜禽粪便对河流、水源和地下水的污染,有益于提高全市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做到环境保护与社会发展相统一,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本次规划实施后的环境效益主要包括:2025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量相当于82万吨标准煤,每年可节水约65万吨,每年可减少烟尘排放量约6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约276吨、氮氧化物排放量约415吨,二氧化碳排放量约226万吨。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降幅约18%,与全省基本持平。
(三)预防和减轻环境影响的措施。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开展能源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强能源建设和生产运营的环境监测。严格落实相关能源环境治理措施,开展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预防和减轻能源开发使用对环境的影响。以“双碳”目标为导向,研究制定能源领域降碳方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标准控制使用劣质煤,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严格控制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新建火电机组必须同步安装运行高效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加快现役电厂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改造,提高污染物脱除效率。开展二氧化碳捕捉封存研究,积极支持油田二氧化碳驱油规模化应用与埋存关键技术研究。加快能源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电网电磁辐射、风电运行噪声等区域环境影响。加强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用地管理,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建设。
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大力推广油田伴生气回收利用技术,采用清洁生产工艺,提高节水水平,促进废水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加强石油天然气管网建设运营的环境保护,减少耕地占用,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做好地形地貌恢复,逐步形成与生产同步的生态恢复建设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面贯彻落实省能源局、市委和市政府决策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责任,强化督导落实,加强工作统筹,深化部门、地区之间协同联动,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完善权责对等、分级负责、监督评估的能源规划实施机制。深化落实“五化”工作法,建立工作总台账,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和完成时限清单;将重点工作绘制成图表,挂图作战,督导工作;建立责任机制、会商机制、对接机制、调度机制等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落到位。
(二)完善体系建设。
加快构建符合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在政策体系上,以提高发展质量、提升能源效率,增强可持续为导向,优化政策的设计,实现规划计划、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环保政策、财税金融政策统一协调,形成协同、良性互动的效应。在标准体系上,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瞄准世界先进,全面提升标准化水平,深化重点标准的研制和专题的研究,为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支撑。在统计体系上,充分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能源统计数据的统计机制和发布机制,着力增强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全面性、权威性,为能源发展提供可靠的参考。
(三)强化政策支持。
积极推动能源体制改革,完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能源领域,推进能源投资主体多元化,创造良好的能源产业发展环境。积极引导创业资本进入能源领域,作为能源企业融资的有效途径。落实国家相关财政、税收等政策,推进实施油页岩资源税减免。发挥各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补助、财政贴息,推动能源安全保障、能源转型等重点任务实施。加强相关政策的统筹协调,形成推动能源规划实施的合力。
(四)加强监督管理。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依法依规、全面覆盖、透明高效、执纪严格的现代能源监管体系,保障能源规划有效实施。加强能源安全监管,健全各类能源供应协调、基础设施保护、双重预防等机制,完善监控防护和应急体系,提升系统运行风险应对能力,确保能源供应安全。加强能源市场监管,落实电力、油气等重点领域市场准入、价格成本、接入服务等方面监管规定,维护公平、开放、公正的市场秩序。加强能源服务监管,健全供电、供暖、供气服务监管机制,提高城乡居民用能质量。加强监管平台建设,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实现横向互联、纵向互通的全过程协同监管,提高能源监管效率。
(五)增强资金保障。
增加对专项债券资金、气候投融资、中央预算资金的申请。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扩大外来资金规模,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规划项目投资建设,充分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能源产业发展。提升能源企业融资能力,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加大对清洁能源发展、能源装备研发制造、传统能源升级改造等扶持力度。强化各类资金有序投入,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专项金融产品,探索差异化的投融资模式、组织形式、服务方式和管理模式,有效抑制高碳投资、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和资金安排的联动机制。
附件:1. 四平市“十四五”期间重大能源项目表
2. 四平市“十四五”规划配电网输变电项目
3. 四平市电力平衡表
4. 四平市电量平衡表
5. 四平市2020年电网现状地理接线图
原标题: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关键词:
新能源储备,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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