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项目总投资80187.55万元,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特许经营期4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38年。
招标公告如下:
鄂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者
项目编号:42070420241014001
项目名称:鄂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者
招标登记编号:42070420241014001001
招标项目名称:鄂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者
行政区划:鄂城区
是否电子标:电子标
工程地点:鄂州市全域,包括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以及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临空经济区。
招标类别:投融资招标
招标内容:投融资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鄂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者。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服务范围为鄂州市全域,包括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以及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临空经济区。本项目实施机构与特许经营者签订《初步协议》,再由实施机构与特许经营者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对鄂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二期)融资投资、建设实施、运营维护管理和资产管理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本项目收益来自上网电量外售以及垃圾处理服务费。政府依法授予项目公司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服务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80187.55
立项批准文号:〔2024〕119号
计划工期(日历天):730
标段数/采购数:1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2024-10-18 15:00~2024-11-12 09:30
投资总额(万元):80187.55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0
投标报名方式:网上下载
评标办法: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通用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公告状态:正常
其他要求:
一、本项目特许经营期4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38年。
二、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三、3.1营业执照: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成员)为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1、2022、2023,若为联合体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
3.3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1.4.3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其他投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1、投标人自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得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网上开标流程详见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最新发布的《网上开启会和开标会操作手册》。
3、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详见“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原标题:超8亿投资!鄂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
关键词: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hbzhan@vip.qq.com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凡本网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保在线,转载请必须注明环保在线,https://www.hb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