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和展)近日发布《2024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ST和展实现营业收入约3.83亿元,同比增加150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03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12元。2023年同期营业收入约237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06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13元。
报告期内,*ST和展主要从事风机混塔装备制造业务和新能源投资开发业务。 2024 年,*ST和展风机混塔业务实现了设计、生产、交付、吊装的业务整合,完成百万千瓦混塔订单、100 套混塔的生产交付,实现收入 3.56 亿元,较 2023 年大幅增长;域外订单取得突破,签订1.4 亿元混塔销售订单;建成4个混塔生产基地,8条生产线,固定资产投资约 6,600 万元,具备混塔批量生产能力,产能可达 400 套/年,为将来在辽宁、河北、内蒙等地混塔业务拓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新能源开发业务方面,*ST和展从传统风光资源获取,延展到“源网荷储”、“绿电园区”、“氢氨醇”等创新领域,适配风电为新质生产力注入绿色动能的新趋势。新能源项目开发落地转换周期长,2024 年新能源业务扩大资源入口,打造核心竞争力,为未来扭亏为盈并实现可持续经营发展打下基石。2024年已在手指标并完成核准5万千瓦;预收购指标5万千瓦;15个项目已通过商机评审,正在可行性研究阶段;10个项目落地推进和孵化中。
申明:本站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并且郑重提示所有阅读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作为任何投资的参考意见和依凭。
关键词:
风电,储能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hbzhan@vip.qq.com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1、凡本网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环保在线,转载请必须注明环保在线,https://www.hb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