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25年第14号
根据《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令 第44号)、《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令 第53号)和《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令 第64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予以公告。
2024年度,中国境内117家乘用车企业共生产/进口乘用车2318.9万辆(含新能源乘用车,不含出口乘用车,下同),行业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712千克,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WLTC工况,下同)为3.31升/100公里,平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为78.47克/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5285.2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584.7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1728.8万分,新能源汽车负积分101万分。
其中,93家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累计生产乘用车2256.3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704千克,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3.21升/100公里,平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为76克/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5283.5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491.7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1727.9万分,新能源汽车负积分为90.4万分。24家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进口乘用车62.6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998千克,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7.58升/100公里,平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为179.55克/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1.7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93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0.9万分,新能源汽车负积分10.7万分。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6月30日
关键词:
新能源汽车,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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